临沂初元食品有限公司
您的位置:专题汇总 > 2013年315食品专题 > 2013年315食品专题新闻

小小早点摊,食品安临大问题

编辑:小刘  点击次数:944  发布日期:2013/3/26 19:14:54

    食品生产企业由质检管,流通企业由工商管,餐饮企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管理,早点摊食品安全由谁管?  
    记者调查显示,和全国大部分城市一样,我市2000多个早点摊的食品安全长期处于监管缺位状态——不仅平时少人关注,就连究竟谁是主管部门也很难分清和界定。  
    小小早点摊,食品安全面临大问题。  
    早点摊食品安全监管长期缺位  
    据媒体报道,《北京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》草稿日前征求意见。草稿规定,区县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辖区内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检查,对辖区内食品安全案件进行查处。  
    草稿对食品摊贩进行了明确规定,必须是“经申请登记获得批准的,在划定的临时区域和固定时段从事食品经营的个人”。根据草稿,各级城管部门要设立专职食品监督管理人员。  
    一石激起千层浪。记者调查发现,在国内众多城市,早点摊食品安全都是被监管遗忘的角落。根据现有法规,监管对象应按谁审批、谁监管原则分配。但负责审批临时摊点的城市管理部门,只对早点摊现场市容环境等负责,并不监管其食品安全。  
    此外,从分段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来看,早点摊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生产、流通及餐饮范畴,因此质检、卫生、工商、食药监等拥有食品监管职能的部门均未将之纳入监管范围。  
    南京早点摊食品安全究竟由谁管理?  
    记者查询发现,2008年底,我市市容管理部门、卫生、工商、商贸等六部门曾共同出台《南京市临时占道早餐点管理办法》,其中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:市容部门负责早餐点的地点和经营设施审核,工商部门负责对连锁企业进行监管,卫生部门负责对早餐点的食品生产、加工制作和经营进行卫生审核。  
    不过,以上《办法》有效期截至2011年底。也就是说,2012年起至今,我市早点摊食品安全没有再明确监管部门,真正成为监管盲区。  
    市民最担心早点摊的食用油安全  
    市城管局统计显示,南京现有早点摊大约2400个,每天约为数十万人提供早点。根据要求,早点摊由当地街道根据本地居民需要,向区县城管局提出申请,由双方共同选址设置。经营人员应办理健康证及占道经营许可证。  
    现有早点摊食品安全状况如何?近日,记者来到苜中路、苜蓿园东街等地探访。苜中路附近的一个早点摊销售煎饼果子、豆浆、茶叶蛋,有三四名顾客在排队。记者现场未发现其悬挂健康证,摊主使用的超薄塑料袋属于禁用产品。  
    苜蓿园东街上的一处早餐点,同样销售煎饼果子。摊主每做好一个煎饼果子,就直接用手抓起放入塑料袋递给消费者。记者注意到,该摊主使用的食用油盛放在一个易拉罐内,看不出食用油的品牌、色泽等情况。  
    “油都从超市买,我们家也吃这个油。”摊主说。  
    “平时有人来监管食品安全吗?”记者问。  
    “很少。以前穿白制服的卫生执法人员会来,一年大约检查一两次。”摊主说,他们主要检查食用油和面粉质量。 
  记者现场采访了多位市民,只有1人认为“(早点摊食品安全)还行”,其他均表示,“最担心用地沟油”。  
    连锁经营或能解决监管难题  
    北京拟将早点摊食品安全交给城管部门管理,对此,市城管局市容景观处处长马良琪表示,南京暂时无法借鉴北京模式。“城管部门一无食品安全专业监管人员,二缺食品检测手段,很难承担得起食品安全监管职责。”他说。  
    早点摊监管责任再交回卫生部门是否可行?卫生监督部门表示,2011年起,卫生部门已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给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,卫生部门本身也缺少足够的执法人员,难以承担早点摊食品安全监管。  
    早点摊食品安全盲区如何消除?马良琪建议,首先,大力发展放心早餐连锁企业,通过集中采购、集中生产、集中配送,这样就有利于从源头进行监管。苏州、淮安等城市均采取了这一做法;其次,逐渐引导个体早点摊、特色早点摊入室经营,逐步减少个体早点摊。  
    在马良琪看来,早点摊属于临时占道摊点,不应套用谁发证、谁监管原则,而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特别措施消除监管盲区。下一步,城管部门将和其他部门协调,以市占道经营整治领导小组名义明确早点摊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,改变早点摊食品安全无人监管的现状。

免责声明:以上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搜集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经销商有价值信息,不代表火爆食品饮料招商网任何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仅供参考。请谨慎采用,风险自负,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如您对文章内容、版权或其他问题存在异议,请联系本站客服人员,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、更正或删除。